任子行信披违规处罚落地!投资者可索赔
任子行信披违规处罚落地!投资者可索赔
2025年7月18日任子行(3003110)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此前在2024年8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《立案告知书》,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。随后,在2025年6月20日收到证监会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。
经查,2015年3月起,任子行收购北京亚鸿为全资子公司,收购后北京亚鸿独立运营2018年起,北京亚鸿和任子行分别作为联合体成员陆续中标了创新项目,均由北京亚鸿负责具体实施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,由北京亚鸿安排签订部分没有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用作资金通道。
通过上述行为,任子行虚增收入和利润,导致披露的《2020年年度报告》《2021年年度报告》《2022年半年度报告》存在虚假记载。
其中,2020年—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36951333.48元、48435351.70元、26929607.08元,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4.21%、6.97%、10.81%;虚增利润总额19406901.32元、37317431.71元、16560909.58元,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绝对值的85.93%、70.03%、30.79%。
同时,公司2023年2月14日公司披露的《募集说明书》,引用了上述2020年度及2021年度营业收入数据。
上述行为违反《证券法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,因此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,处以共计1200万元罚款。
另外,公司收到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与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认定的违法违规内容一致。公司此次不触及《上市规则》退市情形,但根据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中认定的事实,公司触及《上市规则》第9.4条第(七)项的情形,公司股票在2025年6月24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股票简称由“任子行”变更为“ST任子行”。
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表示,凡在2021年4月27日—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并亏损,且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皆可申请民事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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